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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灯(24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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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特点 具有照明和红蓝频闪功能 产品符合GA/T 2140-2024《警用肩灯》相关要求 2、参数 (1)外观:警用肩灯外观表面光滑,无裂纹和明显的变形,未有毛刺、起泡、腐蚀、划痕等缺陷。外露金属部件无锈蚀。 (2)组成:1)警用肩灯由发光单元(频闪发光单元及照明发光单元)、外壳、内置可充电电池、开关、肩袢挂扣、充电器等组成。2)频闪发光单元与照明发光单元独立,由同一按钮开关进行功能切换。3)频闪发光单元及照明发光单元均使用发光二极管(LED)制成。4)肩袢挂扣可进行旋转以配合调整佩戴方向。5)设置遮光板或防止闪光影响警员的装置或部件。6)警用肩灯使用USB Type-C接口或提供USB Type-C接口转换器。 (3)颜色:警用肩灯发光区域可通过透明材质外壳交替发出红色、蓝色光(可通过采用有色LED灯珠或有色透明材质外壳方式实现)。其他部分为黑色不透光材质外壳。 (4)标志:1)警用肩灯有中文“警察”字样,字体为黑察”字样,字体为黑体,颜色为白色;字样大小与整体协调、美观。2)警用肩灯上有清晰永久性的产品标志,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产品代号; c)产品代号和编号; d)执行标准号; e)生产日期(年月)。 (5)质量:总质量(不含充电器)≤70g。 (6)功能: 警用肩灯具有照明模式及频闪模式,通过单一控制按钮进行开关及模式切换。 照明模式与频闪模式独立工作。 开启警用肩灯后直接进入频闪模式,在频闪模式中任意时间按压一次开关即可切换到照明模式。 警用肩灯具有电量提示功能,欠压及充满电状况均有提示。 (7)频闪模式: 全部频闪发光单元同时点亮时的最大发光强度为2cd~4cd。 单一LED灯珠频闪频率在4Hz~6Hz范围内。 企业技术条件:完全充电状态进入频闪模式,连续工作时间≥12h,期间警用肩灯不自动变换发光状态或熄灭。 (8)照明模式: 照明模式时,据光源300mm处光斑中心初始照度为80lx~110lx。 完全充电状态进入照明模式,连续工作2h,期间警用肩灯不自动变换发光状态或熄灭,距光源300mm处光斑中心照度≥80lx。 (9)开关耐久性:以(20次~30次)/min频率触压开关12000次,开关功能正常。 (10)跌落可靠性: 受试样品经高温试验后,在5min内以肩袢挂扣向下及肩袢挂扣向上两种状态,自1.8m高度分别跌落到水泥地面上,每种状态跌落两次,各组成部件无松动脱落、开裂、破碎,且符合功能的检测项目要求。 受试样品经低温试验后,在5min内以肩袢挂扣向下及肩袢挂扣向上两种状态,自1.8m高度分别跌落到水泥地面上, 每种状态跌落两次,各组成部件无松动脱落、开裂、破碎,且符合功能的检测项目要求。 (11)静电放电抗扰度:警用肩灯静电放电抗扰度符合GB/T 17626.2-2018中等级3的规定,试验中允许出现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且符合功能的检测项目要求。 (12)外壳防护等级:警用肩灯的外壳防护等级符合 GB/T 4208-2017中IP56的规定。 (13)外壳温升:≤25K。 (14)温度适应性: 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下,警用肩灯调至频闪模式,放入温度为55℃±3℃的恒温箱内,保持4h。能正常工作,且符合功能的检测项目要求。 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下,警用肩灯调至频闪模式,放入温度为-20℃±3℃的恒温箱内,保持4h。能正常工作,且符合功能的检测项目要求。 (15)耐盐雾:电池处于完全充电状态且关闭电源状态的警用肩灯以水平位置放置在盐雾试验箱内,试验温度为35℃±2℃,盐雾溶液质量百分比浓度为5%±0.1%,盐雾沉降率为1.0mL/(h·80cm²)~2.0mL/ (h·80cm²),在48h内每隔45min喷雾15min。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1h,然后用流水洗掉试样表面的沉积物。 试验后能正常启动,金属件无锈蚀现象,壳体未出现变形或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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