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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防暴头盔(新型A盔)

品牌:
金冠
型号:
FBK-AL-JG01
联系人:
周经理
电话:
153707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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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说明

一、产品特点

防暴头盔,规格为L。

符合1.GA 294-2023《警用防暴头盔》

XF44-2015《消防头盔》中的6.7的要求


二、参数

1、一般要求

A型防暴头盔由壳体、缓冲层、衬垫、面罩、佩戴装置(包括系带、下颏托、佩戴扣和盔顶悬挂系统等)、护颈、战术导轨组成;与GA 294-2023中图2相符合。衬垫吸汗、透气、舒适;防暴头盔未使用有毒有害或引起皮肤过敏等伤害人体的材料。

2、外观

防暴头盔外表面涂层均匀平滑,表面无杂质、起泡、脱皮、剥落等缺陷。防暴头盔的壳体表面无明显凹痕、尖锐角等缺陷。护颈织物部分未有线头、拉丝、织造瑕疵,未有翘边、褶皱、缺损。防暴头盔的面罩未有凹凸痕、尖锐角、毛刺、气泡等缺陷,边缘光滑圆钝,未有毛边。

3、标识

防暴头盔内侧有清晰永久性的产品标志,内容包括:a)制造厂中文名称或商标;b)产品名称和代号;c)产品编号;d)执行标准号;e)生产日期(年、月);f)有效期。g)警示说明“防暴头盔应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和贮存期限的面罩”。

4、帽徽

防暴头盔上有帽徽,帽徽的图案、尺寸、颜色符合GA270中大帽徽的规定,固定位置符合GA 294-2023中附录A的规定。

5、颜色

防暴头盔的壳体外表面颜色为藏蓝色哑光,护颈外表面颜色为藏蓝色,战术导轨、面罩锁止机构外表面为藏蓝色哑光。防暴头盔的壳体外表面光泽度为20~30。

6、尺寸

防暴头盔外形尺寸符合GA 294-2023中附录A的规定,盔型符合GA 294-2023中附录B的规定。防暴头盔的规格按头围尺寸,分为L(大)、S(小)二种规格,L规格适用的头围尺寸范围570-620(mm),S规格适用的头围尺寸范围540-580(mm)。

7、质量

不含护颈的A型防暴头盔质量≤1.00kg,不含面罩、护颈的质量≤0.75kg。分体式护颈的质量≤80g,可拆卸护颈的质量≤200g。

8、壳体

防暴头盔的壳体内表面无高度超出3mm的尖锐物体。

9、缓冲层

防暴头盔配置有能吸收碰撞能量的缓冲层,缓冲层完全贴合壳体内表面,具备导气槽设计。

10、衬垫

防暴头盔与人头部接触的衬垫能拆洗。

11、面罩

(1)结构:A型防暴头盔的面罩与战术导轨之间适用卡扣连接,防暴头盔的面罩开合过程中,能保持在非人工外力作用下的定位功能,且锁合可靠、稳定。

(2)视觉质量:防暴头盔的面罩上任何小斑点或黑点的直径≤1mm、数量≤4个;面罩透光率≥85%;面罩的光畸变最大量≤6′;面罩内表面有防雾功能。

12、佩戴装置

佩戴装置的系带与壳体固定连接,A型防暴头盔系带宽度为15mm±2mm;佩戴扣的开启闭合功能方便可靠,能有效调节系带松紧程度;系带能承受500N的拉伸负载,加载过程中系带未出现撕裂、撕断、连接件脱落、佩戴扣松脱的现象,系带伸长量≤25mm,卸载后佩戴扣能正常使用;下颚带具备紧急脱扣功能,且在受到大于500N且小于1000N的外力时,通过解脱或断裂的方式实现紧急脱扣;盔顶悬挂系统保证通风透气、便于调节,散热时间差≤20min;A型防暴头盔采用旋钮式头围调节方式;防暴头盔的佩戴装置牢固舒适,可单手快速释放解脱。

13、护颈

护颈使用软质防割阻燃材料制成,与壳体连接可靠,外形尺寸符合GA 294-2023中附录A的规定。

战术导轨

战术导轨外形尺寸和配合尺寸符合GA 294-2023中附录A的规定,战术导轨装载额定重量范围内的配件牢固可靠,且拆装方便。  

15、防渗漏性能

防暴头盔在面罩闭合后,与壳体面部接合部位能防液体流入,防暴头盔能承受试验液体的喷洒,试验头模未被着色。

16、抗撞击防护性能

防暴头盔能承受对面罩4.9J动能的冲击,冲击后面罩与试验头模的鼻子未接触,且面罩能正常开合。

17.抗冲击强度性能

防暴头盔的面罩能承受1g铅弹以250m/s±10m/s速度冲击,冲击后面罩未被击穿或破碎。

18、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防暴头盔能承受49J能量的冲击,冲击时传递到试验头模上的力<4900N,且壳体未破裂。

19、耐穿透性能

防暴头盔能承受88.2J能量的穿刺,穿刺时落锤未穿透警用防暴头盔与试验头模产生接触。

20、防割性能

使用专用的防割手套切割试验机,设定刀口压力为20N,刀片转速为20r/min,在被检测的护颈颈部中间垂直方向进行5次切割,每次割穿发生时,切割周数不少于3周。

21、阻燃性能

防暴头盔外表面(面罩、战术导轨和壳体外表面及护颈主体面料的外表面)续燃时间≤10s。

22、气候环境适应性

将防暴头盔放入温度为-20℃±2℃的恒温箱内保持4h,盔壳符合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的要求,面罩符合抗撞击防护性能的要求。(试验在10min内完成)。

将防暴头盔放入温度为+55℃±2℃的恒温箱内保持4h,盔壳符合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的要求,面罩符合抗撞击防护性能的要求。(试验在10min内完成)。

将防暴头盔在常温条件下进行淋雨处理(喷水量15L/min)1h,处理后放置5min,盔壳符合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的要求,面罩符合抗撞击防护性能的要求。(试验在10min内完成)。

护颈放入温度为-20℃±2℃的恒温箱内保持4h,然后用专用切割试验机试验,符合防割性能的要求。

护颈放入温度为+55℃±2℃的恒温箱内保持4h,然后用专用切割试验机试验,符合防割性能的要求.

23、涂层附着力

壳体外表面涂层附着力≥GB/T 9286-2021中2级的规定。

24、吸收碰撞能量

参照GB 811-2022中6.11的性能试验,分别对头盔前、后、左、右、顶进行吸收碰撞试验,每个部位进行一次。以传递到头型上的加速度及其作用时间进行衡量,符合以下规定:加速度峰值≤400g;加速度超过150g的作用时间≤4ms;加速度超过200g的作用时间≤2ms。

壳体情况:试验完成后,壳体无明显的碎片脱落(容易脱落的部件除外)。

注1:g=9.80665m/s2。

注2:明显的碎片指壳体本体材料长度超过10mm的碎片。

25、防霰弹性能

常温状态下,使用霰弹枪和12号猎枪弹(装填直径1.75mm10#弹丸)对警用防暴头盔正面进行防弹性能试验,枪口距离防暴头盔10m,射击1发,防暴头盔盔壳及面罩未有穿透现象。

26、盔壳侧向刚性

430N压力条件下,最大变形量≤40mm,残余变形量≤15mm。

27、耐燃烧性能

依据XF 44-20156.7的方法进行试验,火源离开帽壳后,帽壳火焰在5s内自熄,且未有火焰烧透到帽壳内部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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